标准详细信息
|
标准状态 |
现行 |
标准编号 |
T/DZJN 75-2022 |
中文标题 |
企业碳标签评价通则 |
英文标题 |
General guideline for enterprise carbon label assessment |
国际标准分类号 |
13.020.01 |
中国标准分类号 |
Z06 |
国民经济分类 |
I6560 |
发布日期 |
2022-01-20 |
实施日期 |
2022-02-10 |
起草人 |
李鹏、董伟、蒋丽萍、张占庭、闫富伟、黄逊青、林海磊、张曦、王清华、孙景颐、蔡雪娇、周卫霞、攀明辉、林静宇、宋薇、史新华、邹云飞、於峰成、苗硕、王慧玲。 |
起草单位 |
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、内蒙古蒙牛乳业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、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、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、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、山东亚华低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、浙江万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国发宏研(北京)低碳科技中心。 |
范围 |
本文件给出了企业碳标签评价的相关术语、基本原则、核算边界、等级划分要求、定量评价及定性评价程序。
本文件适用于正在开展实际业务的企业。 |
主要技术内容 |
6 评价等级划分要求
评价说明
6.1.1 评价预审
应首先满足第7章7.1、7.2条对企业的相关要求后,参与企业碳标签的评价。企业碳标签应在技术管理、质量管理两个层面的基础上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评价。
6.1.2 定性评价
定性评价需按照低碳管理制度建设、设备及节能规范、低碳技术应用及创新、能源及台账记录、产品及供应链、宣传及办公评价和硬性评价要求进行,定性评价基本要求应在分值上确认达标和不达标。
6.1.3 定量评价
定量评价应按照碳排放强度的变化率、节能效率、回收利用率等指标计算评价主体得分值。
另外设置鼓励加分项。对于定性与定量评价中企业未涉及的指标,建议按照该指标的分值得分。具体评价办法见附录A。 |
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|
- |
标准文本 |
-
|